无穷限极限审敛法

定理1 设函数在区间上连续,且,若函数:

上有界,则收敛。

因为,则上单调增加,又上有界,所以是单调有界的函数。因为“在上单调有界的函数必有极限”,所以极限:

必存在,即收敛。

定理2 设函数上连续,如果:

(1):

(2):

先来证明(1):

,由收敛,得:

这表明有上界,根据定理1可知收敛。

这个定理还是比较好理解,从几何意义上看:

如果的面积是有限(收敛)的,比它小的的面积必然是有限(收敛)的。

证明(2):

已知,且发散,如果收敛,则与(1)矛盾,所以发散。

定理3 设函数上连续,且

(1)如果,使得,那么收敛;

(2)如果,使得,那么发散。

这里主要是根据反常积分:

然后结合定理2得到结论。

定理4 设函数上连续,且

(1)如果,使得,那么收敛;

(2)如果,那么发散。

先来证明(1):

已知,可知时有:

从而:

,则时有:

根据定理3,可知收敛,而:

从而收敛。

再证(2):

已知,可知时有:

从而:

,则时有:

根据定理3,可知发散,从而发散。

定理5 设函数上连续,如果:

收敛(称为),那么反常积分:

收敛。

,易知,从而:

又:

所以收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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